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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!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公布
11月18日,国家能源局印发《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》的通知,通知指出,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<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>的通知》(国能监管〔2017〕25号)同时废止。
原文如下:
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》的通知
国能发监管规〔2024〕86号
各司,各派出机构,有关直属事业单位,国家电网有限公司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、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,各有关能源企业:
为了进一步规范能源监管投诉处理工作,保障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用能权益,现将制定的《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能源局
2024年11月1日